乐颂从小就过目不忘,“总觉得以前见过”也应该去掉“总觉得”。
傅炀杰一怔。
他下意识把自己带入进了小时候就认识乐颂的场景。
他大抵会整天跟在人屁股后面跑吧?
毕竟他妈也说,他小时候最能的就是从一堆小孩里准确挑出最漂亮的那个,然后精准缠上去和人家做朋友。
最开始和巫怀熟起来,不就是巫怀那张能唬到小男朋友的脸给他糊弄的吗?
就是可惜了巫怀不是他的菜,所以后来就发展一起搞钱的合作伙伴了。
以乐颂的容色,换成小时候的他大概率是直接变成小乐颂的腿部挂件了。
“啊?”
也不怪他。
傅炀杰从小就忘性大。
尤其是看见好看的人走不动道。
你问上一个?
忘了。
很不幸,小乐颂也是被忘记的人之一。
看傅炀杰的反应,乐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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